学术职位的领导选择:学校校长
甄选及委任
校长向校董会提出任命校长的建议,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确定现任校长是否希望继续任职,最好是在他们任期的第二年春天。在现任校长、学院和大学领导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同意再任职一届。如果同意现有的校长应该继续任职,他们应该得到与新任命的校长相同的领导力发展审查。
第二阶段:如有职位空缺,副校长-学术规划和资源将利用“合作价值观”和“专业行为”中的领导行为,准备职位描述和人员规格。请通过雷丁大学招聘页面寻求意向书,允许来自整个大学的任何学者申请。
第三阶段:意向书应提交给人力资源部,并将转交给遴选小组,由遴选小组考虑申请人。在与认为合适的候选人面谈之前,将酌情征求学院教授、读者、高级讲师和讲师的意见。面试将由副校长主持,包括院长、人力资源合伙人、副校长和现任校长。
第四阶段:校长向校董会提出建议。
发展输入
与修订后的选拔流程相结合,在任命确认后,还将向新校长提供结构化的个人发展投入,以人力资源合作伙伴与质量支持和发展中心合作的个人发展规划会议的形式开始。最初的课程可能会集中在领导力发展要求(适当使用诊断工具,如360度评估)和所需的管理知识库(主要是大学流程,如预算、保险、工作量管理、变更管理、招聘等)的组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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