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的父母
共享育儿假(SPL)是一项法定权利,适用于即将出生或准备收养孩子的员工(无论是通过生育、收养还是代孕)。如果他们符合必要的资格标准,它提供了分享最多50周假期和37周工资的选择。有关共享育婴假及共享育婴工资的详情,请参阅共享育婴假政策。
通知
在母亲/收养人返回工作岗位或通知其产假/收养假结束日期之前,共享育儿假不能开始。当申请共享育儿假时,学校在正确的时间得到正确的通知是很重要的。
ACAS网站有一套表格和模板,可用于通知那些符合条件并希望享受共享育儿假的人。Acas网站:为家长分享产假表格和模板| Acas
分享联系育儿假(分裂)日
申请分班学习费用,请填写分班学习表格,并经学校或系务主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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