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
根据学校的产假政策,所有怀孕的员工都可以休产假
通知
你必须在孩子预产期前至少15周通知你的直属经理和学校或职能部门的人力资源顾问你怀孕的情况、孩子的预产期以及你打算开始休产假的日期。此通知书应以书面形式发出。产假通知表可用于此目的。产假可以在预产期前第11周之后的任何时间开始。
风险评估
新妈妈和准妈妈风险评估(MRA1)表格必须由你的直属经理填写。卫生与安全服务部门制定了《产妇安全行为守则》,以指导这一过程。有关完成风险评估的建议,请联系您所在地区的健康与安全协调员(在hsc现在要做的事情列表中找到)。
保持联系(KIT)日
如欲在休产假期间申领培训日津贴,请填妥“培训日”表格,并经学校或学系校长批准。
重返工作岗位
在您返回工作岗位时,您的直线经理必须执行进一步风险评估如果您在过去6个月内分娩和/或您正在母乳喂养。
在家长和家庭网络的协助下,大学校园内设有母乳喂养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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