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安全
大学内所有涉及生物制剂或材料的工作都必须按照《2002年危害健康物质管制条例》(经修订)进行。这既包括故意使用有害细菌或病毒等生物制剂,也包括使用可能含有生物制剂的材料,如人类或动物的血液、组织或生物液体。
所有涉及生物制剂或材料的活动都必须进行风险评估,并在适当情况下由生物安全小组委员会批准(详见《安全工作守则》第14部分第4节)。
关于转基因生物,请参见基因改造
资源
生物安全(第1部分)大学实验室(2013年11月修订-取代安全指南14第1-5部分)
生物安全(第6部分)微生物安全柜(2012年修订版)
第7条生物和医疗废物第7条生物和医疗废物(2012年新增)
有用资料及连结
- ACDP批准的生物制剂清单(2013年修订版)
- 《反恐怖主义犯罪与安全法》附表5(2013年修订版)
- SAPO申报病原体(2013年修订)
- 进口动物病原体/副产品- http://www.defra.gov.uk/animal-diseases/pathogens/
- 有用的HSE链接:
- http://www.hse.gov.uk/biosafety/
关于生物方面的工作我可以联系谁?
卫生及安全服务
Jonathan Ridgeon -科学安全顾问:
电子邮件:j.h.ridgeon@reading.ac.u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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