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丁大学的cookie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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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大学的研究学生行为准则概述了参与授予博士学位的所有各方的最低要求。

介绍

本行为准则规定了雷丁大学研究学位授予相关各方的最低要求。

本准则涵盖所有此类学位,包括哲学硕士和博士学位,专业博士课程的研究内容,博士学位的相关内容出版作品计划和法学硕士(论文)。

本守则亦旨在补充大学现有的规例及指引;这些包括:

  • 以论文方式颁授硕士及博士学位的规例(前身为《大学校历第五号条例》);
  • 《专业博士学位规例》(前身为大学校历第LX号条例);
  • 研究生研究课程招生政策;•高等学位论文提交规则;
  • 高等学位论文审查员指南;
  • 研究学生学校手册;
  • 研究学生的具体信息可通过博士和研究员学院网站和
  • Reading Essentials大学网站(不是专门针对研究生的)。

本守则旨在促进研究生在申请、监督、训练、监督和考核方面的良好做法,并希望借此建立学生与导师团队之间和谐的工作关系,这对学生工作的成功至关重要。

在整个守则中,“学院”被认为是监督与研究学生有关事宜的组织单位。如果学校内部有不同的部门,在大多数情况下,“部门”可以代替“学校”。但是,如果注册确认过程的结果是学生被提及大学的政策和程序,涉及博士和哲学硕士学生的学术参与和适合学习或建议转到哲学硕士,则院长负有最终责任。

申请及录取程序

入学候选人应该获得尽可能多的信息,以便他们做出明智的决定。

(a)应向申请入学的考生提供尽可能多的资料,使他们能够在知情的情况下作出决定,包括在适用的情况下提供与残疾学生或有其他特殊需要的学生有关的具体资料。学校应定期检讨提供给研究学生的宣传资料(包括其网站),以确保其中所载的资料准确及最新。这种文献应包括下列资料:

  • 招生标准;
  • 学院内的研究小组;
  • 为研究生提供的奖学金;
  • 培训项目
  • 链接到博士和研究员学院的网页。

(b)应尽快仔细审议申请。大学的目标是尽快考虑申请并做出决定,通常在六周内。但是,如果拟议的研究领域涉及复杂的监督安排或有关设施和设备要求的讨论,则时间框架可能更长。反应缓慢可能会导致申请人接受其他学校的录取。在审议申请期间,应征者应随时获悉申请的进展情况。

(c)对申请的决定应包括研究生研究学院主任的判断,以及未来的导师(须经招生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的审查),以决定是否向候选人提供研究计划的名额或拒绝。如果学院研究生研究主任同时也是未来的导师,那么对申请的决定也应该包括学院院长或其他高级学术人员。

(d)所有录取通知书将由招生办公室以书面形式发出。招生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将负责核实候选人是否具有适当的资格,可接受的英语语言能力水平(见下文第h点),以及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来支付课程的费用和生活费用。

(e)申请雷丁大学研究学位的申请人通常应至少拥有学士学位(通常为高级二等荣誉标准或以上)或同等学历。入学资格较低或非标准的学生可以由研究生研究和研究人员发展主任批准。

(f)申请人通常应被要求参加面试(面对面或在线)。学校进行此类访谈的良好实践指南可在以下网址获得:/doctoral-researcher-college/-/media/project/uormain/schools-departments/graduate-school/documents/good-practiceguides/pgrinterviewguiderevoct18.pdf。研究生研究学院主任,适当的提名人和/或未来的导师也应与申请人联系,讨论拟议的研究。此外,这些申请人通常会被要求在开始他们的研究之前访问学院。对于通常不可能进行面谈的申请人,应特别注意根据其先前的学习和所获得的资格,评估其是否适合参加拟议的研究计划。

(g)在作出决定时,学院不仅要考虑申请人的学术和研究能力,还要考虑研究项目建议的可行性,包括:

  • 提出了研究的学术标准;
  • 目的和目标的清晰性;
  • 可能需要的任何设备/特殊设施,以及任何相关的额外费用;
  • 拟任监事的技能和经验;
  • 研究可能需要的时间长度(根据注册的预期和最大长度)。

(h)录取通知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 入学的学术要求;
  • 申请人必须精通英语。来自英国以外或其他英语为官方语言的国家的申请人通常需要达到大学批准的用于学术目的的英语语言资格之一。所需的水平将取决于所进行的学习计划,并将在大学招股说明书或大学网站上公布。英语语言证书必须通过在线服务(如雅思、培生和托福)进行验证,否则必须作为原始证书提供。超过两年的英语语言证书将不被接受;
  • 课程费用(包括研究费用和监督访问费用)和预期生活费用说明。申请人已获得的任何奖学金或奖学金的详细信息也应提供,通常在录取通知书的另一份奖励信中提供;
  • 拟进行的研究课题的题目及简要说明;
  • 拟任监事的姓名;
  • 注册日期和离开雷丁的任何时间;
  • 注册的最小、预期和最大长度。哲学硕士和博士的最短、预期和最长注册时间如下:
  全职 兼职
  最小/预期 最大 最小/预期 最大
硕士研究生 2年 3年 3年 6年

 

  全职 兼职
  最小/预期 最大 最小/预期 最大
博士学位 3年 4年 4年 6年

研究生研究和研究人员发展主任可能会同意对这些时间进行适当的修改。学生可以在不需要院长批准的情况下提交论文的最早时间是在他们的最低注册日期前八周(见表中最短,预期和最长注册时间)。

(i)学生在注册时或注册前应提供以下资料:

  • 链接到博士和研究员学院的网站;
  • 相关的学校研究学生手册;
  • 提供任何培训课程的详情。

(j)一旦收到录取通知,学校最好与准学生保持联系,并向他们提供任何相关信息。

(k)所有学院的“博士”候选人将首先注册为“博士(首次注册)”。在注册(或兼职同等学历)的第二年,学院的“监督委员会”或同等机构将对候选人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进行正式评估(称为“注册确认”)。该评估将导致确认注册为博士候选人,商定的补救行动计划,并有机会在商定的时间内提交进一步的报告,建议将注册转移到哲学硕士,或建议转到学校校长,校长需要考虑调用学术参与和适合学习的程序,这可能导致从PGR项目中注销注册。有关“确认注册”程序的进一步资料,请参阅下文第6f节和大学关于监测和评估PGR学生进度的单独指导文件(第6节提供的网页链接)。

(l)雷丁大学的研究学位入学申请将始终按照大学的平等机会政策处理。

(m)残疾或有其他额外需要的候选人的申请应按成绩考虑。大学的政策是不以身体残疾、感觉障碍、特殊学习困难或精神健康问题为由拒绝学生,只要他们能够融入学术团体。如果被录取,学校会对学生的需求进行评估,以确保学校能够提供所需的支持。

(n)学校应按照大学的认可过往学习的政策及程序,考虑认可过往学习的申请。

感应

博士和研究员学院将在每学期开始时举行全校范围的入门活动。(a)博士和研究员学院将在每学期开始时举行一次全校范围的入门活动。这些活动将广为宣传,学校应确保不会同时安排任何会妨碍学生参加中心活动的活动。在全校范围内的入门活动中,学生将获得一系列信息,包括研究学生的行为准则。不能参加这些活动的学生将被建议尽早与博士和研究学院联系;(b)学校亦应为新生安排入职仪式,通常在学期开始时举行。这样的活动可以让新的研究学生开始熟悉特定学院的研究环境,也可以向他们提供以下信息(如果适用,其中大部分也可以包含在学院手册中)
  • 学院内负责与研究生有关的主要工作人员
  • 为研究学生提供的设施和资源;
  • 学生福利资讯,包括残疾学生或有特殊需要学生的资讯;
  • 有关的技能训练计划;
  • 监测进度程序大纲;
  • 有机会与其他研究学生和工作人员进行互动,无论是在他们所在的学院还是其他地方;
  • 相关健康安全及道德资讯>

(c)如学校的研究学生人数较少,或在学期开始时人数较少,举办正式的入职介绍会可能不可行或不有效。在这种情况下,新的研究生应与学院研究生研究主任会面,并应鼓励他们参加由博士和研究员学院举办的第二学期全校范围内的入门活动,或者指导他们了解在这些活动中发布的信息。

(d)虽然人们承认让非全时制和远程博士学位学生参加入门课程可能比较困难,但学校应尽一切努力确保这些学生能够参加;例如,考虑到混合项目。学校应该在非全日制学生能够在雷丁学习的时候安排他们的入门课程,正如下面10a所述,远程博士学生在他们研究项目的第一个月在雷丁学习是正常的做法。

监督安排

任何研究学位都涉及学生和他们的导师之间的合作关系。

(a)任何研究学位都涉及学生与其导师之间的合作关系。双方都有责任,各方都应该尊重。

主管的职责包括:

(一)对……给予指导

  • 研究的性质和期望达到的标准;
  • 有关研究诚信、学术不端行为和道德标准的规定;
  • 研究方案的规划;
  • 学生在准备提交论文的最终形式时可能期望得到的帮助的性质和程度;
  • 相关文献;
  • 在适当的情况下,出勤率;
  • 必要的技术(包括安排必要的指导);
  • 必要的安全措施。

(ii)对培训和学习需要进行分析(“学习需要分析”)(见第5c条);

(iii)根据大学和学院的政策,并根据与学生讨论的安排,定期召开督导会议,与学生保持联系(见第4g条);

(iv)在学生需要建议时,可在其他适当时间与学生联络;

(v)就工程各阶段的所需完成日期提供意见,使工程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vi)要求提供适当的书面工作,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建设性的批评意见;

(vii)酌情安排学生与工作人员或研究生研讨会讨论工作;

(viii)至少每年向学校PGR研究主任、学生本人和校长(如适用)书面报告学生的进展情况(见第6b条);

(ix)确保学生意识到进度不足或工作标准低于一般预期,并在任何阶段,如果学生似乎不太可能达到他或她注册的学位,立即通知校长;

(x)当研究学生项目涉及外部合作伙伴时,主管应负责管理学生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期望和指导沟通,并确保所有各方都了解自己和彼此的角色和责任;

(xi)论文提交后,通过博士和研究员学院的博士考试官向考官发送书面报告(见第7c节);

(十二)帮助学生准备毕业考试,并在适用的情况下,帮助他们对论文进行修改;

(十三)根据工作人员发展审查和其他方法的规定,酌情进行培训,以便使他们能够有效地发挥主管的作用。

学生的职责包括:

(i)遵守大学有关研究诚信、学术不端行为和道德标准的规定

(ii)与主管讨论哪种指导和意见最有帮助,并商定会议时间表(见第4g条);

(三)主动提出问题或困难,不论这些问题或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

同意并遵守任何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并在需要时参加适当的培训;

(v)参与学习需求分析,同意并参与建议的培训计划;

(vi)按照与主管商定的阶段保持工作进度,特别是在进入下一阶段之前,按照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评论和讨论;

(vii)至少每年(按照大学规章的要求)向学院提交一份正式的书面报告,概述前一年的进展情况,报告内容通常应在提交前与导师讨论(见第6b条);

(八)在规定的注册期限内决定何时提交,适当考虑导师的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博士考试主任。在提交论文之前,学生应该通知他们的导师任何他们认为可能对他们的研究产生不利影响的特殊情况。他们还应该在提交之前向他们的导师展示他们的论文的最终草稿。

(b)所有研究生必须有一个监督小组,其中包括一名主要主管,该主管是明确确定的联络点。此外,还应该有一名指定的第二导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他可以在大学以外的组织工作;这个角色的确切性质将根据需要而变化。监督小组还可以包括:

  • 额外指定监督员
  • 其他学术或研究人员
  • PGR研究学院/系主任
  • 该学生的适用监督小组成员
  • 有关外部组织的代表

监督小组应包括一名指导全日制研究生在四年内成功完成论文的工作人员(见下文第4(f)节)。此外,管理团队中至少有一名成员(通常是主要主管)应该积极从事研究工作。

(c)如学校的研究学生人数较少,或在学期开始时人数较少,举办正式的入职介绍会可能不可行或不有效。在这种情况下,新的研究生应与学院研究生研究主任会面,并应鼓励他们参加由博士和研究员学院举办的第二学期全校范围内的入门活动,或者指导他们了解在这些活动中发布的信息。

(d)虽然人们承认让非全时制和远程博士学位学生参加入门课程可能比较困难,但学校应尽一切努力确保这些学生能够参加;例如,考虑到混合项目。学校应该在非全日制学生能够在雷丁学习的时候安排他们的入门课程,正如下面10a所述,远程博士学生在他们研究项目的第一个月在雷丁学习是正常的做法。

(e)重要的是,在所有有关各方之间,必须明确各种监督员的各自作用和责任。这些应该在项目开始时达成一致,并随着项目的进展进行审查。监督小组的成员应该就每年最少的会议次数和谁需要出席会议达成一致。如果指定的主管是大学外部的,相关学院或部门有责任确保主管了解并遵守本行为准则。

(f)监督员应具有有关的学术和监督专门知识。新上任的学术人员必须参加由质量支持和发展中心组织的研究生学术实践证书课程,其中包括研究学生监督的培训课程。如教职员在督导研究学生方面缺乏经验,应在可行的情况下委任一名更有经验的共同督导。这样的安排不仅适用于初级学术人员,也适用于任何尚未指导全日制研究学生在四年内成功完成论文的工作人员。

(g)所有主管都有责任进行适当的培训,例如通过博士和研究员学院提供的支持和信息,更新他们有关支持和指导研究学生的技能。

(h)院长和研究生研究学院主任应注意确保任何一名特定的导师只直接参与监督合理数量的研究生。一般而言,由教职员担任主要督导的全职进修学生人数,最多不应超过6人;然而,根据a)所研究的领域和b)该工作人员所承担的其他职责的范围和规模,可以允许更高的数字。作为现有工作量模式的一部分,学院院长和研究生研究学院主任应定期审查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量,以确保主管“有时间与每个研究生进行充分的接触和支持”(QAA 2018:8)。

(i)如果一名特定的导师生病或长时间缺席,学院应确保在大学内安排其他的监督安排,并确保学生知道这些安排。主监事不能履行监督职责的,由副监事或者副监事承担主监事职责。如果主要监事在六个月或更长时间内不能履行其监管职责,则需要决定该监事是否应继续发挥领导作用。如果一名导师离开学校,学院应确保提供一名具有适当学术经验的替代导师。如果这是不可能的,学校应负责确定具有适当学术经验的外部主管;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由一名目前在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的工作人员担任主要主管。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无法找到合适的外部主管,学院应负责为学生寻找可以转学的替代机构。

(j)导师和研究学生应保持定期联系,并应安排经常会面,讨论学生的进展情况。监督输入和联系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在会议方面,导师和学生应该同意每学期最少的会议次数。这个最低限额每年不得少于10英镑。对于远程学习的学生来说,在线会议可以代替面对面的会议。督导会议的简要记录应由导师和学生共同商定并保存,内容包括:

  • 会议日期;
  • 出席者的姓名;
  • 讨论的要点;和
  • 同意采取任何后续行动。

(k)在对进展进行年度监测和审查的同时,每个研究学生应每年对其监督安排进行一次评价。这将通过博士和研究员学院进行。博士和研究员学院将通过电子邮件向所有在读学生发送监督安排年度评估调查的链接。如果学生对他们的安排提出投诉,博士和研究员学院将首先与学生讨论这个问题,然后与学院/部门的适当成员讨论,只有在学生明确许可的情况下。任何披露的敏感信息都将以最高的道德标准谨慎对待。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将是研究生研究主任,在适当的情况下,他将向导师和/或学院/系主任提出任何问题。如果学生受到研究生研究主任的监督,并且在评估表格中提出了监督问题,则将通过另一名指定的学术人员进行讨论并解决,该学术人员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学院或部门的负责人。

(l)学院和院系应提供适当的机会让研究生代表,尽管这取决于研究生的人数,这可能只涉及在学院或院系学生-教职员委员会中包括一名研究生代表。有关学生参与和代表的进一步信息,请参见第8节。

(m)如果学生希望与导师以外的人讨论他们的进展或监督情况,他们应该可以很容易地与学院院长、研究生研究学院主任和/或负责学院研究生的工作人员联系。

(n)在极少数情况下,在监督关系破裂的情况下,首先应通知学院院长和/或研究生研究学院主任,并要求调查情况,适当时请博士研究办公室主任参与。如果情况不能得到双方满意的解决,则应尽可能作出其他监督安排。

监督安排

任何研究学位都涉及学生和他们的导师之间的合作关系。

(a)任何研究学位都涉及学生与其导师之间的合作关系。双方都有责任,各方都应该尊重。

主管的职责包括:

(一)对……给予指导

  • 研究的性质和期望达到的标准;
  • 有关研究诚信、学术不端行为和道德标准的规定;
  • 研究方案的规划;
  • 学生在准备提交论文的最终形式时可能期望得到的帮助的性质和程度;
  • 相关文献;
  • 在适当的情况下,出勤率;
  • 必要的技术(包括安排必要的指导);
  • 必要的安全措施。

(ii)对培训和学习需要进行分析(“学习需要分析”)(见第5c条);

(iii)根据大学和学院的政策,并根据与学生讨论的安排,定期召开督导会议,与学生保持联系(见第4g条);

(iv)在学生需要建议时,可在其他适当时间与学生联络;

(v)就工程各阶段的所需完成日期提供意见,使工程可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vi)要求提供适当的书面工作,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建设性的批评意见;

(vii)酌情安排学生与工作人员或研究生研讨会讨论工作;

(viii)至少每年向学校PGR研究主任、学生本人和校长(如适用)书面报告学生的进展情况(见第6b条);

(ix)确保学生意识到进度不足或工作标准低于一般预期,并在任何阶段,如果学生似乎不太可能达到他或她注册的学位,立即通知校长;

(x)当研究学生项目涉及外部合作伙伴时,主管应负责管理学生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期望和指导沟通,并确保所有各方都了解自己和彼此的角色和责任;

(xi)论文提交后,通过博士和研究员学院的博士考试官向考官发送书面报告(见第7c节);

(十二)帮助学生准备毕业考试,并在适用的情况下,帮助他们对论文进行修改;

(十三)根据工作人员发展审查和其他方法的规定,酌情进行培训,以便使他们能够有效地发挥主管的作用。

学生的职责包括:

(i)遵守大学有关研究诚信、学术不端行为和道德标准的规定

(ii)与主管讨论哪种指导和意见最有帮助,并商定会议时间表(见第4g条);

(三)主动提出问题或困难,不论这些问题或困难是多么微不足道;

同意并遵守任何必要的安全预防措施,并在需要时参加适当的培训;

(v)参与学习需求分析,同意并参与建议的培训计划;

(vi)按照与主管商定的阶段保持工作进度,特别是在进入下一阶段之前,按照要求提交书面材料,以便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评论和讨论;

(vii)至少每年(按照大学规章的要求)向学院提交一份正式的书面报告,概述前一年的进展情况,报告内容通常应在提交前与导师讨论(见第6b条);

(八)在规定的注册期限内决定何时提交,适当考虑导师的意见,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博士考试主任。在提交论文之前,学生应该通知他们的导师任何他们认为可能对他们的研究产生不利影响的特殊情况。他们还应该在提交之前向他们的导师展示他们的论文的最终草稿。

(b)所有研究生必须有一个监督小组,其中包括一名主要主管,该主管是明确确定的联络点。此外,还应该有一名指定的第二导师,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他可以在大学以外的组织工作;这个角色的确切性质将根据需要而变化。监督小组还可以包括:

  • 额外指定监督员
  • 其他学术或研究人员
  • PGR研究学院/系主任
  • 该学生的适用监督小组成员
  • 有关外部组织的代表

监督小组应包括一名指导全日制研究生成功完成四年级以下论文的工作人员(见下文第4(f)节)。此外,管理团队中至少有一名成员(通常是主要主管)应该是研究活跃的。

(c)如学校的研究学生人数较少,或在第二学期开始时,学生人数可能较少,举办正式的入职介绍会可能不可行或不有效。在这种情况下,新的研究生应与学院研究生研究主任会面,并应鼓励他们参加由博士和研究员学院举办的第二学期全校范围内的入门活动,或者指导他们了解在这些活动中发布的信息。

(d)虽然人们承认让非全时制和远程博士学位学生参加入门课程可能比较困难,但学校应尽一切努力确保这些学生能够参加;例如,考虑到混合项目。学校应该在非全日制学生能够在雷丁学习的时候安排他们的入门课程,正如下面10a所述,远程博士学生在他们研究项目的第一个月在雷丁学习是正常的做法。

(e)重要的是,在所有有关各方之间,必须明确各种监督员的各自作用和责任。这些应该在项目开始时达成一致,并随着项目的进展进行审查。监督小组的成员应该就每年最少的会议次数和谁需要出席会议达成一致。如果指定的主管是大学外部的,相关学院或部门有责任确保主管了解并遵守本行为准则。

(f)监督员应具有有关的学术和监督专门知识。新上任的学术人员必须参加由质量支持和发展中心组织的研究生学术实践证书课程,其中包括研究学生监督的培训课程。如教职员在指导研究学生方面缺乏经验,应在可行的情况下委任一名更有经验的共同导师。这样的安排不仅适用于初级学术人员,也适用于任何尚未指导全日制研究学生在四年内成功完成论文的工作人员。

(g)所有主管都有责任进行适当的培训,例如通过博士和研究员学院提供的支持和信息,更新他们有关支持和指导研究学生的技能。

(h)院长和研究生研究学院主任应注意确保任何一名特定的导师只直接参与监督合理数量的研究生。一般而言,由教职员担任主要督导的全职进修学生人数,最多不应超过6人;然而,根据a)所研究的领域和b)该工作人员所承担的其他职责的范围和规模,可以允许更高的数字。作为现有工作量模式的一部分,学院院长和研究生研究学院主任应定期审查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量,以确保主管“有时间与每个研究生进行充分的接触和支持”(QAA 2018:8)。

(i)如果一名特定的导师生病或长时间缺席,学院应确保在大学内安排其他的监督安排,并确保学生知道这些安排。主监事不能履行监督职责的,由副监事或者副监事承担主监事职责。如果主要监事在六个月或更长时间内不能履行其监管职责,则需要决定该监事是否应继续发挥领导作用。如果一名导师离开学校,学院应确保提供一名具有适当学术经验的替代导师。如果这是不可能的,学校应负责确定具有适当学术经验的外部主管;在这种情况下,必须由一名目前在大学从事研究工作的工作人员担任主要主管。如果在这种情况下无法找到合适的外部主管,学院应负责为学生寻找可以转学的替代机构。

(j)导师和研究学生应保持定期联系,并应安排经常会面,讨论学生的进展情况。监督输入和联系应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在会议方面,导师和学生应该同意每学期最少的会议次数。这个最低限额每年不得少于10英镑。对于远程学习的学生来说,在线会议可以代替面对面的会议。督导会议的简要记录应由导师和学生共同商定并保存,内容包括:

  • 会议日期;
  • 出席者的姓名;
  • 讨论的要点;和
  • 同意采取任何后续行动。

(k)在对进展进行年度监测和审查的同时,每个研究学生应每年对其监督安排进行一次评价。这将通过博士和研究员学院进行。博士和研究员学院将通过电子邮件向所有在读学生发送监督安排年度评估调查的链接。如果学生对他们的安排提出投诉,博士和研究员学院将首先与学生讨论这个问题,然后与学院/部门的适当成员讨论,只有在学生明确许可的情况下。任何披露的敏感信息都将以最高的道德标准谨慎对待。在大多数情况下,这将是研究生研究主任,在适当的情况下,他将向导师和/或学院/系主任提出任何问题。如果学生受到研究生研究主任的监督,并且在评估表格中提出了监督问题,则将通过另一名指定的学术人员进行讨论并解决,该学术人员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学院或部门的负责人。

(l)学院和院系应提供适当的机会让研究生代表,尽管这取决于研究生的人数,这可能只涉及在学院或院系学生-教职员委员会中包括一名研究生代表。有关学生参与和代表的进一步信息,请参见第8节。

(m)如果学生希望与导师以外的人讨论他们的进展或监督情况,他们应该可以很容易地与学院院长、研究生研究学院主任和/或负责学院研究生的工作人员联系。

(n)在极少数情况下,在监督关系破裂的情况下,首先应通知学院院长和/或研究生研究学院主任,并要求调查情况,适当时请博士研究办公室主任参与。如果情况不能得到双方满意的解决,则应尽可能作出其他监督安排。

技能培训和学习需求分析

应该为所有的研究生提供培训,包括那些兼职或远程博士学位的学生。

(a)应为所有研究学生提供培训,包括非全时学习或远程学习博士学位的学生。这种培训应包括特定主题领域的研究技能和额外的(也称为可转移或通用)技能培训。适当的博士培训方案分为两个层次:博士和研究员学院提供机构一般研究和专业技能培训,学校提供适当的学科水平培训。一些规模较小的学校可能没有足够的学生人数或资源来制定有效的培训计划,这是可以接受的;在这种情况下,几个类似的学校合并可能是一个很好的做法。

(b)在学生的研究计划开始时,导师和学生应透过“学习需要分析”检讨该学生的训练需要,找出现有的能力范畴和需要进一步发展的范畴,以加强学生的研究能力和个人发展。这种分析将为学生的研究训练方案提供信息,并将成为正式审查进展情况的一个组成部分。通过学习需求分析评估培训需求的当前模板可供下载。

应鼓励学生以学习需要分析为基础,定期反思他们的发展;这将使他们在自己的发展中采取主动,并追求自己的学习机会。

(c)除非研究生研究学院主任批准豁免,否则学生必须每年至少参加一定数量的博士和研究员学院培训课程。对于全日制学生来说,目前第一年有五门课程,第二年和第三年各有三门课程(兼职学生也有相应的要求)。

(d)质量支助和发展中心与博士和研究人员学院合作,为将参与教学和(或)示范的研究学生开办课程。任何被学校雇用来支持其他学生的教学和学习的研究生都应该接受适当的培训。

进度的监测和评估

如何监测和评估进展。

以下部分是大学有关监测和评估进展的政策的正式摘要。

对学生的进一步补充指导可以在博士和研究员学院更非正式的指南“保持跟踪:我们如何监测和评估你的进步”中找到。

在博士和研究人员学院的良好实践指南“监测和评估博士研究人员的进展”中,也为参与该过程的工作人员提供了指导。

(a)学院,或在适当的情况下,部门负责通过商定的“监测小组”或同等机构监测研究学生的进展。该团队中至少有一名成员应独立于学生的监督安排。学校可能有自己的额外指导方针来监督他们的研究生的进步,以适应当地的需要,但这是一个要求,所有的研究生都应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正式的评估。这个评估的过程应该清楚和充分地传达给研究生和他们的导师。这些程序应严格、公平、可靠、及时和一致地操作。

(b)应由商定的学院或部门“监督小组”对每个学生的进度进行年度审查,必要时,该小组将考虑到大学的学术参与和适合学习的程序。在注册的第一年,年度审查应在注册的第三个任期内进行。年度审查应包括考虑至少一个单独的书面报告,从学生和他们的导师。如果学生未能在到期日的两周内提交书面报告,并且没有同意延期,他们将收到学校校长的警告信,通知他们,如果他们在三周内(从原到期日起共五周)没有提交报告,他们将受到大学学术参与和适合学习的程序的影响。

(c)作为年度进度检讨的一部分,学校的独立评估人员应在考虑学生和导师的报告的基础上,最好是与有关学生会面后,出具一份联合书面报告。该报告应评论学生迄今为止的进展情况,以及在评审人员看来,学生所做的工作是否达到了一个标准,表明它将导致在最长注册期限内成功提交。学校应保留所有报告的副本。

(d)如对学生的学习进度有疑虑,一般应向学生提供意见,说明如何改善他们的表现,并制订一份正式的补救行动计划,订明完成的时间表,并由学生、其导师及有关的校长同意。该行动计划应在原面试或兼职同等时间的三个月内进行正常审查和学生重新面试。如果该行动计划在约定的时间内没有改善,那么学院或部门(或提名人)应与博士研究办公室负责人讨论此事,他将讨论可能的前进方式,包括援引大学的学术参与和适合学习的程序,这可能导致学生的注册终止。

(e)学校应在每个学生的档案中保存一套完整的进度记录,包括个别报告表的副本。

(f)在注册的第二年(或同等时间的兼职),通常不迟于注册的第五个学期,学院评估人员应考虑确认注册的证据。

独立评审员将根据学生的书面报告做出决定(或建议),提供他或她的研究能力的证据;作为进度评估的一部分,评估人员将对学生进行面谈(面对面或在线)。学生的导师还应提交一份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方面:

i.是否认为进展是令人满意的,如果不是,可以采取什么行动来确保取得令人满意的进展

2。提交的任何书面作业的标准

3。自上次进行《研究学生实务守则》进度检讨以来,该学生是否曾向学院/系内适当的听众口头介绍其工作

iv.学生所进行的培训活动的适当性,在适当情况下参照最初的学习需求分析

v.预计完工日期。

确认注册(或其他)的建议应根据以下准则提出:

a.学生提交的作品是否符合他们已经完成了相当于12-18个月的全日制博士学位(或同等的兼职)学习的合理预期?
 
b.学生是否表现出他们能够进行独立的批判性判断
 
c.学生是否能够证明他们理解他们的研究课题是如何与更广泛的知识领域相关联的
 
d.学生是否表现出对知识有原创性贡献的能力
 
e.通过学习需求分析或类似过程确定,学生所接受的特定主题和一般研究技能培训的数量和性质是否适合他们的需要
 
f.学生的工作,以及他们对工作的理解,是否达到一个标准,表明它将导致在3-4年的全职注册(或同等的兼职)内成功提交博士论文。

报名确认程序的结果将会是:

1 .博士候选人确认;

2。一份商定的补救行动计划(根据如何改进的建议),并有机会提供进一步的报告,并在商定的时间表内(通常在初次面谈后的3个月内)重新进行面谈。这是预期的结果,如果确认注册不同意在第一次尝试。

3。转读哲学硕士的建议,但须获校长批准;或

iv.建议转介给校长(通过PGR研究学院主任),校长将需要考虑援引大学关于博士和哲学硕士学生学术参与和学习适应性的政策和程序,这可能导致从PGR项目中注销注册。

在作出确认注册的决定时,学生的导师将不在场。评审人员将向研究生研究学院主任报告确认过程的结果。在等待院长对建议的任何必要批准之前,结果也将传达给博士研究办公室。

(g)如果确认程序导致学生没有被分配到他们所寻求的学位课程,他们可以对该决定提出上诉。他们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填妥的结果上诉表格提交至studentappeals@reading.ac.uk。上诉将根据大学的结果上诉程序进行审议。负责研究生研究和研究人员发展的副校长将对完成的结果表格进行初步评估,并确定学生是否证明了上诉的初步理由。如果决定是学生对其成绩的上诉有初步理由,则上诉应进入程序的第二阶段。参议院考试结果常务委员会第二阶段听证会有三种可能的结果:

驳回上诉;

(ii)维持上诉,并确认注册为“博士”;或

(iii)维持上诉,但学生必须在第一次注册程序后不迟于三个月内对注册程序进行进一步确认。

上诉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

(h)疾病、家庭环境的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有时使学生难以或不适合继续他们的研究。鉴于赞助商要求学生应在给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有时学生和大学同意暂停注册是合适的。学生和/或适当的工作人员应首先联系研究生研究学院主任,非正式地讨论此事。

休学由博士研究办公室主任代表学校研究人员发展和研究生研究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批准。在任何情况下,停学期通常不应超过12个月,而在学位期间,停学期通常不应超过12个月。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可以批准进一步的休学期,但整个学位学习期间的休学期通常不得超过24个月。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允许延长大学规定的最长候选期。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延期由研究生研究和研究人员发展主任批准。延期申请通常只有在注册截止日期前至少28天提交时才会被考虑。

当学生的最低注册期限已过时,将会收到一封提醒邮件,提醒他们必须在允许的最长时间内完成注册。他们将在最高注册日期前三个月收到进一步的提醒。如果学生没有在规定日期前提交,并且没有同意延期,该学生将在其最长注册日期届满后的14天内被告知其注册已终止。在这种情况下,学生可以根据大学的上诉程序对未能在最长注册日期前提交论文而导致的终止注册提出上诉。此上诉程序的全部细节可获得。

有关暂停和延期的规定和程序的详细资料可在此查阅。

关于年假,研究学生项目通常不遵循传统意义上的规定,也没有固定的工作时间。同样,学科和研究类型的不同要求使得很难确定适当的假期和类似的研究学生的工作时间。大学希望学生和导师能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安排,以确保学生保持适当的工作/娱乐平衡,以实现研究目标。因此,现就年假订定下列准则:

全日制研究生在导师事先同意的情况下,每年有8周的假期,包括公共假期和大学休学期。

非全日制研究生在征得导师同意的情况下,每年可按比例休8周假期,包括公共假期和大学休学期。

对于那些收到UKRI或其他外部资助的学生,应适当注意管理这些机构休假安排的规则。

(j)监测非全日制和远程博士生的进度将遵循与上述类似的程序。非全日制学生将被要求在注册确认之前提供他们的研究能力证明(见第6(f)条),他们还应该被要求对他们的工作进行年度口头报告。虽然远程博士学位的学生不一定要做年度报告(除非在适当的时间阅读),但他们应该提供一份关于他们工作的年度书面报告,特别是在确认注册之前。

学术诚信与学术不端

研究学生应坚持大学对学术诚信和学术不端行为的预期标准。

考试

大学有关考试的要求和程序

(a)题为“提交高等学位论文的规则”的文件规定了大学在以下方面的要求和程序:

  • 提交论文的意向通知
  • 论文的格式和长度
  • 程序forsubmission
  • 考试过程总结

提交规则可下载。

(b)内部和外部审查员的任命须经研究生研究和研究人员发展主任批准。要求至少有一名审查员应该是大学外部的,并且他们应该在他们所审查的领域具有适当的学术专业知识。他们不应该是导师或研究学生最近或现在的合作者。合作伙伴或相关机构的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外部审查员,前提是他们最近不是合作者。

一般而言,外聘考官在五年内为同一名内部导师的考生进行高等学位考试的次数最多为两次。在特殊情况下,研究生研究和研究发展主任可以允许超过这个数字。

(c)《高等学位论文审查员指南》,在论文任命时发给论文的内部和外部审查员以及导师,列出了大学在以下方面的要求和程序:

  • 现场考试的安排,包括独立主席和监事出席的规定
  • 通知考生考试进度及考试安排的程序
  • 规定审查员通过事前报告相互交换初步意见
  • 高等学位论文考试的成绩
  • 在考试结束后准备检验员报告
  • 在审查员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分歧时,任命一名外部审查员

研究学位审查员指南可供下载。

在决定建议成绩时,审查员需要考虑以下因素:

(i)论文的呈现形式是否恰当;

(ii)申请人提交的作品是否合理地预期为一年的全日制研究生学习(法学硕士),两年的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哲学硕士)和三年的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博士)的结果;

(iii)论文摘要是否可以接受(a)原样,或(b)经过一些修改?

(iv)考生是否理解他们的主题与更广泛的知识领域是如何相关的?

(d)博士学位标准

  • 通过原创性研究或其他高级奖学金,创造和解释新知识,以满足同行评审的质量,扩展其学科的前沿,并值得以适当的形式发表
  • 对学科或专业实践领域前沿的大量知识体系的系统获取和理解
  • 概念化,设计和实施项目的一般能力,以产生新的知识,应用程序或理解学科的前沿,并根据不可预见的问题调整项目设计的能力
  • 对适用于自己的研究或高级奖学金的技术有全面的了解。

(e)哲学硕士/法学硕士的标准

  • 对知识有系统的理解,对当前问题和/或新见解有批判性的认识,其中大部分是在他们的学科、研究领域或专业实践领域的前沿,或由其提供信息
  • 对适用于自己的研究或高级奖学金的技术有全面的了解
  • 在知识应用方面的独创性,以及对如何使用既定的研究和探究技术来创造和解释学科知识的实际理解
  • 概念理解,使学生能够做以下每一件事:
    • 批判性地评价本学科当前的研究和先进的奖学金
    • 评估方法并对其提出批评,并在适当的情况下提出新的假设。

(f)审查员可得到的建议是:

(i)博士学位

博士学位授予

不需要更正。这项建议将提交参议院下次会议。

授予博士学位,但会有轻微修改

内部审查员负责告知学生需要进行哪些修改,并在完成令人满意的修改后通知博士考试官。然后,该建议将被发送到下一次参议院会议。小的修改不算作复审。

轻微的修订通常应在通知结果日期起计三个月内进行。在某些情况下(例如,如果学生有困难的个人情况,或全职工作),主考官可以提出要求(经研究生研究和研究发展主任批准),允许学生最多六个月完成小修改。此外,如果考生被诊断出有特定的学习困难,他们可能会要求额外的时间来完成修改。

如果考生没有在允许的时间内完成小修改,则可以返回失败的结果。如果在三个月期间出现特殊情况,研究生研究和研究发展主任可以批准延长期限。

推迟决定(主要修订)

候选人被要求作出重大修改。口试后一个月内,考官须提供书面意见,以供考生参考。这些意见应发送给博士考试官转发给候选人和候选人的导师。候选人有12个月的时间来修改这些修正案。在特殊情况下,研究生研究和研究人员发展主任可以批准延长这一期限。当修改完成后,论文被提交给博士考试官,他以通常的方式转发给考官。然后审查员可以提出他们的建议。重大修改不算作复核。但是,如果进行了重大修改,外部和内部审查员都必须审查论文,以确保修改已达到令人满意的标准。审查员可能希望在此阶段要求进行小的修改。审查员不得建议进一步的重大修改。如在12个月内未作出重大修订,则可退回“失败”的结果。

不及格结果:推荐授予哲学硕士学位。

如果候选人不符合授予博士学位的标准,但符合硕士学位的标准,审查员可以向参议院推荐候选人授予硕士学位(有或没有轻微的修改)。

在参议院批准了提出替代建议的报告后,博士考试官将写信通知学生结果,并提供接受哲学硕士学位或重新提交博士学位的选择(前提是论文不是重新提交)。

自收到该信之日起,学生将有三个月的时间接受哲学硕士学位,如果需要进行轻微修改,则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论文。或者,学生可以在这三个月内通知博士考试官他们打算重新提交博士学位。学生将被允许在三个日历年内再参加一次复试。博士考试官会通知考生准确的截止日期。

不及格成绩:不授予学位

如果候选人未达到授予博士或哲学硕士学位的标准,则不合格:不授予学位的建议将转发给参议院批准。批准后,博士考试官将通知候选人结果,并告知他们将被允许在三个日历年内再次参加一次考试。博士考试官会通知考生准确的截止日期。

学校没有义务为不及格考生提供进一步的支持(包括监督):不授予学位。是否提供进一步的监督,以及监督的程度,取决于个别学校和督导员。

(ii)哲学硕士/法学硕士

哲学硕士和法学硕士的建议与上述博士(a)相同,只是不能授予其他学位。

(g)对于专业博士学位和出版著作博士学位,考生应查阅有关课程规范,以了解具体标准和审查员可提供的建议。

(h)学生如认为有理由相信考试结果不公平(与主考人的学术判断有关的理由除外),可向参议院考试成绩常务委员会提出上诉。

有关上诉程序的资料。

学生参与及代表

研究生研究学生的参与和代表对于确保我们提供适当的支持和指导至关重要。

研究生研究学生的参与和代表对于确保我们提供适当的支持和指导至关重要,并在大学内的多个不同层面发生,如下:

(a)在学院内部,通常的做法是由一名或多名研究生参加适当的董事会或委员会,讨论研究生研究事项。鼓励每个学院/部门提名一名特定的研究生(PGR)代表,该代表还负责与博士和研究员学院联络。这些代表的角色和职责在博士和研究员学院指导方针中有所规定。

(b)在大学一级,除了年度报告、调查和定期的以学生为重点的活动外,还通过博士和研究员学院组织的PGR代表论坛的定期会议进行参与和代表。学校/部门的代表会带着项目参加会议,并对培训计划和其他活动和举措提供反馈。这些会议的记录由大学研究员发展和研究生研究委员会接收;

(c)雷丁大学学生会(RUSU)多元化官员和研究生研究兼职官员受到大学研究员发展和研究生研究委员会的长期邀请。

投诉及上诉

学生投诉程序。

(a)学生若觉得自己的工作进展不尽如人意,应与导师讨论。如果(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他们不想向他们的导师提出这件事,他们应该咨询学校的校长。如果学院院长也是导师,学生应该咨询相应的学院研究生研究主任。

如果学生对他们所接受的监督不足或任何影响他们研究的其他问题有不满,应咨询院长。这种投诉必须以这种方式处理;他们不能成为学生对随后的失败提出上诉的基础。

如果学生出于任何原因认为咨询院长是不合适的,或者如果这种咨询被证明是不令人满意的,应首先寻求博士研究办公室主任的建议。

(b)大学也有处理学生投诉和上诉的正式程序,适用于研究学生。与这些程序有关的信息应包括在发给研究生的任何手册中,以及作为整个大学入门的一部分印发的材料中。

校外学生的进一步要求

远程学习规则。

(a)研究生研究和研究发展主任负责考虑远程博士学位的申请。

(b)在这种情况下,监督和培训学生的最终责任,以及确保他们按时提交论文并达到适当标准的最终责任将主要由大学导师承担。即使日常监督和/或支持将由外部组织提供,情况也是如此。

(c)强烈鼓励远程注册博士学位的学生在第一学期的前四周和整个课程的至少三个月期间出席雷丁大学。这使得这些学生可以进行入职和研究培训,也可以参加注册确认,并准备和参加他们的毕业典礼。研究生的考试最好在雷丁进行。如不可行,可安排网上考试。

(d)在同意远程博士学位之前,学生应与其导师协商,确定学生的培训和发展需求,以及如何和在何处满足这些需求。

在项目开始时,学生和他们的导师应该达成一致的期望,包括:

  • 学生在校外学习期间双方的责任;
  • 监督关系如何运作;
  • 在“外出工作”期间如何保持沟通;和
  • 任何监督访问的时间、持续时间和资金。

(f)学校应慎重选择让这些学生工作的机构。这些机构通常都有管理学生的经验。在特定机构和学院之间通常也应该有学术研究联系。学校有责任确保学生得到最好的培训、学术和教牧关怀。

(g)远程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通常应分配至少一名具有学术领域经验的当地导师或导师,并支持学生或同等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