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制定了校董会批准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商业利用和经济利益守则。
主要观点如下:•雷丁大学主张其对员工在正常工作过程中创造或设计的所有知识产权(IP)的所有权,除非资助协议另有规定•雷丁大学不会自动拥有学生的知识产权。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大学将要求学生在学习之前,期间或之后将其知识产权转让给大学。这些可以包括由第三方根据赠款或合同资助的项目,也可以包括学生与大学工作人员合作的项目。你可在此浏览更多有关《知识产权实务守则》的资料。
本守则须与大学职员及学生可阅览的《知识产权商业利用指引》一并阅读。